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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广告代言人的法律责任

【作者】 赵俊 [摘编]

【关键词】 广告代言人 法律责任 师范学院 三聚氰胺 法律问题 责任问题 亲身体验 副教授

【摘要】

云南玉溪师范学院政法学院副教授于林洋在《两岸广告荐证者虚假荐证责任比较研究》一文中指出:近来,“三鹿门”与“三聚氰胺”令国人谈“三”色变,学界对“三鹿门”事件法律问题的讨论也方兴未艾,其中,学者关注较多的一个问题为荐证广告中代言人的法律责任问题。所谓荐证广告,是指“任何以广告主以外之他人,于广告中以言词或其他方式反映其对商品或服务之意见、信赖、发现或亲身体验结果,制播而成之广告”,又称为代言广告、推荐广告或证言广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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