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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释“逻各斯”

【作者】 叶秀山

【关键词】 “逻各斯” 康德 黑格尔 海德格尔

【摘要】

“逻各斯”是欧洲哲学传统常用的概念,对于“逻各斯”的理解,在欧洲近代以来的哲学发展中,有重要的启发作用,拿海德格尔和黑格尔、康德来说,康德的工作就是要使“科学知识”的“内容”与“逻辑”的“形式”“结合”起来,使“科学”不但“合法地”就有“逻辑”的“形式”,而且“逻辑”也“合法地”具有“综合的一经验的”“内容”。由于对“辩证法”积极意义之阐述,黑格尔将康德“改造”“形式逻辑”的工作又推进了一步。“形式逻辑”不仅“发展”为“先验逻辑”,而且进一步“发展”为“辩证法”的“逻辑”。海德格尔将黑格尔的“辩证法一逻各斯”精神“灌注”到传统“存在论”中,使之为此“面貌一新”。“时间”“综合”“一切”,这就是“逻各斯”,在海德格尔那里,“逻各斯”是“时间”的“原则”,“存在”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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