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资本市场诚信建设的法学思考
【作者】
刘俊海
【关键词】
资本市场
诚实信用
契约自由
【摘要】
诚信建设直接关系到我国资本市场的生死存亡。资本市场各方要敬畏和信仰诚实信用原则。立法者要树立宜细不宜粗的立法新思维,切实增强诚实信用原则的可操作性与可诉性。资本市场立法应更加注重公平公正,扭转“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传统思维。立法者要树立规范与发展并重的监管思维,扭转重发展、轻规范的传统思维。立法者要像注重契约自由一样更加注重契约正义。建议大幅提升失信成本和维权收益,大幅降低违法收益和维权成本。建议进一步弘扬诚信政府文化,为资本市场诚信建设提供廉洁高效的行政监管服务。
上一篇:论律师费用分配机制在纠纷解决中的作用——国外实践与立法的经验式研究概述
下一篇:基于行业视角的收入差距倒U假说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