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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再审发回重审制度的正当性及规范化研究——以C市中级法院民事裁定案件为样本

【作者】 王晓 [1] ; 甘国明 [2]

【关键词】 民事再审 发回重审 自为裁判 审级利益

【摘要】

在司法实践中,民事再审发回重审存在滥用的现象,暴露出发回重审在立法设计和制度运行中的一些问题。为了更好地规范民事再审发回重审制度,应在肯定民事再审发回重审正当性的同时,充分保障当事人的程序权利。对于再审案件应当以自为裁判为原则,发回重审为例外,规范因事实问题发回重审;以保护当事人审级利益为要求,规范因程序违法问题发回重审;以发回重审裁定为中心,确立裁定书的拘束力;以审判公开为目标,强化发回重审裁定的说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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