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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生态环境风险治理

【作者】 赵萍 ; 徐艳玲

【关键词】 风险治理 生态环境 马克思主义学院 博士生导师 自然生态 山东大学 补偿制度 剩余价值

【摘要】

山东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生赵萍和山东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徐艳玲在来稿中指出:加强生态环境风险治理。一是削弱资本对自然生态的统制力,建立自然生态消耗及补偿制度。减轻资本作为具有追求最大剩余价值内在冲动的对自然生态的消耗和束缚,通过健全制度保障自然生态补偿及生态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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