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刊浏览

当前位置:首页 > 过刊浏览 > 2008 > 05 >

对我国反垄断法中经营者集中规制的思考和建议

【作者】 赵俊 [摘编]

【关键词】 《反垄断法》 规制制度 经营者 政治经济学专业 经济管理学院 市场竞争 硕士研究生 延安大学

【摘要】

延安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政治经济学专业2006级硕士研究生于琳方在《对我国反垄断法中经营者集中规制的思考和建议》一文中指出:近年来,经营者集中成为国际潮流。经营者集中对市场竞争的影响有利也有弊。因此,如何规制经营者集中,使之扬长避短,便成为各国反垄断法的不懈追求。我国《反垄断法》对经营者集中的规制虽然体现了这种权衡的精神,但一则经营者集中规制的实体标准不明确,二则缺乏经营者集中的豁免制度。这不仅使我国的《反垄断法》极具不确定性,也与现代经营者集中规制制度的整体宽容趋势相左。有鉴于此,我国《反垄断法》对经营者集中的规制应该权衡利弊,首先弄清是否需要规制,如果需要规制的话,应该针对不同的情况选用最合适的方式,以便真正发挥《反垄断法》对市场竞争的积极作用,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上一篇:母校和我
下一篇:近代上海教育的历史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