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刊浏览

当前位置:首页 > 过刊浏览 > 2016 > 02 >

信息博弈与监管:我国资产证券化中的信息不对称风险分析

【作者】 彭思远 [1] ; 杨梅 [2]

【关键词】 资产证券化 信息不对称 信息监管

【摘要】

资产证券化的法律本质在于通过动态的结构化设计,赋予基础资产独立的信用资格,在此基础上发行由该资产支持的证券,进行市场交易。从信息博弈角度出发,信息不对称贯穿于资产证券化的整个运作流程。而发起人与监管机构之间的博弈过程表明,监管部门通过法律强制性的信息披露制度等措施对资产证券化市场进行监管有积极作用。因此,解决我国资产证券化中信息不对称风险的关键在于信息监管。

上一篇:公司治理模式的再审视——以阿里巴巴合伙人制度为视角
下一篇:法律职业共同体构建公益诉讼发展路径之探究——兼评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