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保赔险的法制变迁及其对我国保赔险法制完善的启示
【作者】
韦松
[1,2]
【关键词】
保赔险
国际保赔协会集团
法制变迁
【摘要】
国际保赔险的起源和发展都和法制密切相关。18世纪颁布的法律赋予船东更多的责任,并禁止船东向商业保险机构转嫁风险,于是船东通过联合自保的方式共担风险,形成最初的保赔协会和保赔险。早期的保赔协会财务制度较为简单,承担的责任较少,管理相对粗放。而保赔险相关法制的革新,促使保赔协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扩大保障范围、提升责任限额、引入竞争机制,推动着保赔险向纵深发展。为促进我国保赔险的进一步发展,我国应对相关法律条文进行修改完善。
上一篇:苏轼诗词在西方的英译与出版
下一篇:国家安全审查制度中的外国投资者识别——兼评《外国投资法(草案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