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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解释与合宪性审查的关系——基于法解释二元结构的勾勒

【作者】郑磊

【关键词】 宪法解释; 合宪性审查; 解释方法; 启动程序; 全国人大常委会;

【摘要】

自现行宪法1982年公布以来,违宪审查以及蕴含在违宪审查中的宪法解释机制一直是宪法学界的热门话题,有关文章汗牛充栋,以此为主题专门召开的研讨会也不计其数,2009年部分学者草拟并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解释程序法(专家建议稿)》,对宪法解释的程序进行了全面、细致的研究,此后宪法解释一直是许多宪法学人念念不忘的主题之一。2014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要"完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宪法监督制度,健全宪法解释程序机制。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把所有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依法撤销和纠正违宪违法的规范性文件,禁止地方制发带有立法性质的文件"。2017年党的十九大报告第一次正式提出"合宪性审查"概念,"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维护宪法权威。"2018年修改宪法时,宪法第44条修正案将宪法第70条第1款规定的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中的"法律委员会"改为"宪法和法律委员会",这是我国人大的专门委员会在名称上首次出现"宪法"一词,意在为宪法监督与实施提供组织保障。2019年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重申要"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落实宪法解释程序机制,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依法撤销和纠正违宪违法的规范性文件"。自此,宪法解释、合宪性审查作为我国当下宪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已经呼之欲出,引人瞩目。1982年宪法第67条赋予全国人大常委会有解释宪法的权力,但这一制度几十年来基本停留在规范层面上。在学界长期不懈的呼吁下,尤其是在党中央的号召和推动下,宪法解释机制的启动终于进入倒计时。那么宪法解释的切入点在哪里?在全国人大常委会既是立法主体又是宪法解释主体的体制下,宪法解释的空间何在?如何协调立法程序和宪法解释程序?宪法解释方法与法律解释方法到底相同还是不同?宪法解释的效力应如何确定?在"宪法解释—合宪性审查—备案审查"的基础性制度线索中,"宪法解释"处于什么地位?该如何发挥作用?本人受学报编辑部的委托组织了本次笔谈。六位学者分别阐述了自己的观点,其中不乏真知灼见,可圈可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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