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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外人撤销仲裁裁决、调解书之诉的立法表达——《民事强制执行法草案(征求意见稿)》第87条检讨

【作者】毋爱斌 苟应鹏

【关键词】 仲裁裁决 仲裁案外人 权利保护 撤销诉讼 民事强制执行法

【摘要】

为规范“虚假仲裁”,保护仲裁案外人的合法权益,《民事强制执行法草案(征求意见稿)》第87条通过借鉴第三人撤销之诉的制度逻辑,确立了案外人撤销仲裁裁决、调解书之诉。但基于仲裁的相对性,该项诉讼的适格原告为仲裁案外人,与民事诉讼中的“第三人”存在实质差异。在私法自治的仲裁原理下,仲裁案外人的诉讼请求成立的,法院只需判决撤销原仲裁裁决、调解书内容的错误部分。仲裁案外人提出新的实体权利义务主张的,法院需告知其可另行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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